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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建立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交易机制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8:3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文中提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支持具备条件的现货试点不间断运行,尽快形成长期稳定运行的现货市场。第一批试点地区原则上2022年现货市场长周期连续试运行,第二批试点地区原则上在2022年6月底前启动现货市场试运行。2022年6月底前,省间现货交易启动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编制京津冀电力现货市场、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加快推动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推动代理工商业用户、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偏差电量分开核算,并按照现货价格结算。电网企业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加快推动各类型具备条件的电源参与现货市场。引导储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虚拟电厂、能源综合体等新型市场主体,以及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内的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充分激发和释放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统筹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推动中长期交易按照“顺价模式”形成价格。2022年二季度应具备中长期市场按周连续开市的条件。

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建立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满足新能源对合同电量、曲线的灵活调节需求,在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的前提下,鼓励新能源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现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