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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电力现货交易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2日 13:15

12月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意见的函》。这标志着2021年国内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的省份将会进一步扩大。

2017年8月,国家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目前试点省份都已经开展了全月的结算试运行,山西和甘肃等省份完成了多月连续结算试运行。

在今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举办的有关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会议中,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出了2021年一季度各省区市依托交易中心有序启动电力现货交易。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在2020年年底之前上报电力现货交易方案,一季度有序启动。据《能源》杂志了解,国家发改委相关领导表示有关电力现货交易的工作已经提前告知各省区市,各地可根据现有8现货试点省份的运行经验制定方案。

此外,北京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也有望在2021年全面启动跨省区的电力现货交易。国家发改委相关领导表示,希望南方电网在明年年初启动运行,国家电网最迟明年上半年启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