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分时签约由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签订金融合约,金融合约在转化为物理合约的过程中,需根据电力调度中心的安全校核情况进行调整后执行。而电力现货市场由电力调度中心进行安全校核后出清,签约的物理合约可直接执行。
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去年底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贵州、江苏、四川、河南等地近日陆续披露电力交易中长期细则。
相较此前的中长期合同,《通知》的最大“亮点”在于鼓励分时段签约(以下简称“分时签约”)。分时电价,即通过在负荷高峰时段适当调高电价、低谷时段适当降低电价,来引导用户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从而达到削峰填谷、平衡负荷的目的。
有观点认为,相较建设现货市场的高难度,中长期分时签约难度较小,可取代前者。对此,业内专家指出,新能源中长期分时签约尚需时日,但无疑是进入现货市场的必经之路,且中长期分时签约和现货市场有本质区别,随着中长期分时签约深入推进,将更需要现货市场提供的准确价格信号。
分时签约既是亮点也是难点
《通知》明确,2021年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目标为,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同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90%—95%。对于“风光”和水电等较难精准预测的电源,可适当放宽要求,但应在分月生产计划安排之前完成时段电量分解。跨省跨区的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化送电,也鼓励通过送受双方协商,确定分时段电量。
分时签约既是新版中长期交易的最大亮点,也是难点之一。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指出,中长期分时签约确实有必要。“考虑到受省内煤电建设进度滞后于规划预期、跨省跨区通道输送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江西早在2019年就提出中长期分时交易,虽然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种种困难,但毫无疑问应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中长期分时签约难在哪?上海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敬东认为,电网运行安全是交易合约执行的前提,由于中长期分时段签约对交易执行的约束更加严格,交易电量执行时不能像原来一样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调整,因此在合约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更大的规模调整。
分时签约无法替代现货
有业内人士将中长期分时签约看作“现货市场简略版”,由此认为在现货市场目前推进不畅的背景下,可用中长期分时签约代替现货市场建设。
不过,谢敬东认为,中长期分时签约和现货市场存在本质差异。“中长期分时签约由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签约,因为电力交易中心不履行电力安全生产职责,签订的依然是金融合约。金融合约在转化为物理合约过程中需要根据电力调度中心的安全校核情况进行调整后执行。电力现货市场是由电力调度中心进行安全校核后出清,签约的物理合约可以直接执行。”
在谢敬东看来,中长期分时签约不能代替现货市场,但较现货市场实现难度要小很多。因此,利用中长期分时签约可以加快市场建设步伐。
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专委会秘书长侯守礼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中长期分时签约并不能取代现货市场建设,而是走向电力市场化的必经阶段,与现货市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中长期分时签约,可以看作是一个培育市场的过程。在没有市场化时,电价是固定的,如果用户希望降低用电成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直接降电价。有了分时电价,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用电结构、需求侧相应等手段,降低用电成本。未来,随着市场化逐步完善,电力产业必将更具有活力、更具效率。”
新能源分时签约需提上日程
目前各地实践中,可再生能源外送或本地消纳,均未实现分时签约,也就难以与现货市场对接。对此,陈皓勇介绍,智利是全世界最先开始电改的国家,由于太阳能十分丰富,其引入长达二十年的分时交易来促进光伏发电消纳。
那么,我国新能源分时签约难在哪?侯守礼表示,从合同的主旨上讲,新版电力中长期合同是一个市场化导向的合同,鼓励消费侧与供给侧直接对接以提高效率,因此《通知》明确要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也并未给出指导价格。但也要看到,传统的统购统销模式更像个“大池子”,尽管总体上预测仍然会有偏差,但难度相对较小、也比较容易把控。“供求双方直接交易的新模式,难度也是显而易见的,新能源发电的需求预测更加困难,因此对电力交易合同签约方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谢敬东认为,如果可再生能源没有分段预测和报价的能力,分时签约反而因为交易电量可执行比例降低而失去意义。因此,问题的本质还在于如何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预测能力。《通知》配套偏差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市场交易精细化管理促使可再生能源提高预测和报价的精细化,达到消纳更多新能源的目的。
“新能源消纳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无关,与交易平台的能力有关。随着新能源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规模迅猛增长,现有的交易平台采取的集中式出清可能无法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需要研究新的分布式出清交易平台。”谢敬东补充道。